太旗深入贯彻执行自治区、盟委有关干部监督制度和规定,充分发挥职能,认真履行职责,全力推进干部监督各项工作。
严格把关,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。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监督办法规定,对拟提任的科级干部任职资格、基本情况等进行内部资格初审,严把“入口关”。完整、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和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情况,把好程序关。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,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,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合力,在提拔使用干部时,事先征求旗纪委等部门的意见,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、“带病上岗”。坚持领导干部任用公示制度,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的,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认真调查核实;对反映的问题,经核实不影响任用的,在任前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提醒;对核实影响任用的,一律不予任用;对署名反映的,按要求将有关调查情况向反映人反馈。
狠抓落实,努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。加强“12380”举报平台建设,通过组织学习、载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,不断提高“12380”举报的知晓度;积极建立举报工作机制,在信访举报、电话举报的基础上,适时开通网络举报方式,认真受理各类举报反映,着力提高“12380”举报的公认度。
全面推进,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。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,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。扎实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,年内计划对14名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,1名科级领导干部人中审计,严格执行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,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。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的沟通与协作,加强对受处理干部的日常管理,严把使用关。